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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究發展實施辦法 第12條

研究發展工作之考核:本會依據年度研究發展業務作業實況,於「年度研 究發展成果年報表」內核布各機構優缺點,各機構依權責對業務承辦人核 予獎懲,副本送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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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