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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4條

委員會議討論事項如左: 一、關於大陸政策工作計畫或方案之研議事項。 二、關於大陸工作法規制(修)訂之審議事項。 三、關於跨部、會大陸工作之協調與聯繫事項。 四、其他有關大陸工作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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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