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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辦事細則 第13條

各組組長應隨時將重要工作陳報處長,必要時由處長協調各組支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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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