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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辦事細則 第19條

本處主管會報之會議紀錄及決議事項應提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備查。 前項會報得臨時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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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