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辦事細則 › 第9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辦事細則 第9條

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