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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 第20條

中長程個案計畫之修正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環境變遷檢討。 二、需求重新評估。 三、計畫及預算執行檢討。 四、計畫修正理由說明。 五、修正目標。 六、修正內容、分年實施計畫及資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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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