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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辦法 第19條

經本機關首長核定之獎勵案件,由主管研考業務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分別辦 理獎勵,其獎勵經費,由各機關研究發展經費或其他適當科目下支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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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