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 › 第20條

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 第20條

機密文書在機關內相互傳遞,屬於「絕對機密」、「極機密」由承辦人員 親自持送,屬於「機密」「密」應密封傳遞。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行政院新聞局保密實施細則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