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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電影片准演執照收費如下: 一、正片准演執照,每張新臺幣六百元。 二、預告樣片准演執照,每張新臺幣二百元。 三、紀錄片准演執照,每張新臺幣二百元。 四、短片准演執照,每張新臺幣二百元。 五、廣告片准演執照,每張新臺幣二百元。 六、影展電影片准演執照,每張新臺幣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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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