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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 第14條

行政院會議之決議、決定事項,需發布新聞者,由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統一發布。 行政院會議出列席及其他與會人員對會議之內容,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之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洩漏或任意發表會議相關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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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