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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13條

本所每週舉行所務會議一次,每月舉行動員月會一次,並得召開訓練會議及訓練檢討會議,其實施要點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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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