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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財產管理規則 第14條

盤盈或盤虧應查明原因,並按規定補為財產增減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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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