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 第6條

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第6條

本小組業務經費,由各有關機關於相關預算項目內勻支。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