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聘任人員辦法 › 第5條

行政院聘任人員辦法 第5條

技術顧問以具有高深技術學識經驗聲譽卓著或於建設事業計劃有特殊貢獻 者充之。 建設事業之設計及考核,得由行政院院長指派技術顧問任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行政院聘任人員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