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南投醫院辦事細則 › 第27條

行政院衛生署南投醫院辦事細則 第27條

護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科門診醫療、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相關事項。 二、護理科衛生教育相關事項。 三、其他有關護理業務相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26條看 行政院衛生署南投醫院辦事細則 全文第2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