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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 第30條

本局局務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由局長主持,副局長、主任秘書及各單位主 管出席參加,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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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