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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 第29條

第 三 章 分層負責
各級人員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委託適當人員代理,代理 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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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負責」的其他條文

第25條本局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表另訂之。第26條各級主管人員對於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第27條各單位處理事務,各科意見不同時,由單位主管決示定之;涉及其他單位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單位意…第28條各級人員處理業務,依下列規定負其責任:一、例行文件之處理如有錯誤,由承辦人員負責,其關係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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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