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辦事細則
› 第18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辦事細則 第18條
第 三 章 權責
各級人員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權責」的其他條文
第12條
秘書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下:一、本分局之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及分…
第13條
課長、室主任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下:一、主管業務之籌劃及執行。二、工作之分配、領導及…
第14條
檢疫站主任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下:一、工作之分配、領導及監督。二、文稿之審核或代判。…
第15條
本分局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逐級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第16條
各級主管人員對於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
第17條
各課室站處理事務,涉及其他課室站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課室站意見不同時,陳請分局長、副分局長…
← 第17條
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
第1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