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 › 第18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 第18條

各科處理事務,意見不同時,由組、室主管決定之;涉及其他組、室職掌者,應會商辦理,各組、室意見不同時,陳請局長、副局長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