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 第3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3條

受影響農產業或事業之範圍如下: 一、農糧業。 二、漁業。 三、畜牧業。 四、休閒農業。 五、其他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公告之農產業或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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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