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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局對外公文,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名義行之。但下列事項,得由本局行文: 一、依法令應行監督執行事項。 二、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應督導、執行事項。 三、報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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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