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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局政風法令之擬訂。 二、本局政風法令之宣導。 三、本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本局政風興革建議。 五、本局政風考核獎懲建議。 六、本局公務機密維護。 七、危害或破壞本局事件之預防。 八、協助處理陳情請願。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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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