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 › 第26條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 第26條

專門委員、稽核、秘書、分析師、專員、設計師、管理師、科員、助理設 計師、助理管理師、辦事員、書記,各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
AI 白話解釋
← 第25條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2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