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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1條

行政院 (以下簡稱本院) 為統籌規劃國家體育事務,整合體育資源,推展 全民體育,特依行政院組織法第十四條規定,設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以下 簡稱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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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