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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 第5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本署所列各職稱之員額,其總數為二千七百九十七人至三千零三十三人,不受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第一類員額高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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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