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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 第7條

本法施行前,依原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聘任之研究人員,依原組織條例之規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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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