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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公司間電子化輔導辦法 第2條

為鼓勵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進行公司間之電子化應用或開發,建置明顯超 越申請時一般應用水準之電子化運作體系,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特訂定本 辦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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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