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公司間電子化輔導辦法 › 第8條

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公司間電子化輔導辦法 第8條

計畫執行期程以二個年度為原則,全程不超過三個年度。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公司間電子化輔導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