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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障礙者從事按摩業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按摩業者,於患有傳染病、皮膚病、精神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期間,不得 從事按摩工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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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