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視覺障礙者從事按摩業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 › 第6條

視覺障礙者從事按摩業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按摩技術士技能檢定,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視覺障礙者從事按摩業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