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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17條

軍事機關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執行觀察、勒戒處分,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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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