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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第13條

申請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為社員應具下列資格: 一、設籍組織區域內。 二、領有當地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或經查證已考取執業登記證尚未領證者。 三、持有有效職業駕駛執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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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