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記帳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 第2條

記帳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或外國人請領記帳士證書,應依本標準規定繳納證書費;申請補發或換發記帳士證書者,亦同。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記帳士證書費收費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