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設置合作農場辦法 › 第10條

設置合作農場辦法 第10條

合作農場之耕地,應依作物種類及耕地特性,作有效之規劃利用,以符經 濟效益。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設置合作農場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