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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合作農場辦法 第2條

合作農場應具備三十公頃以上之耕地面積及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之股金總 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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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