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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4條

經前條初審合格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專家學者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必要時得至現場勘查。許可使用濕地標章之廢止,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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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