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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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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