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語言治療師法 › 第54條

語言治療師法 第54條

直轄市、縣(市)語言治療師公會對語言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章程及決議,有遵守義務。
AI 白話解釋
← 第53條看 語言治療師法 全文第5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