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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 第182條
第 八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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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181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證券商管理辦法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或公司債券,視同依本法公開發行。
第181-1條
法院為審理違反本法之犯罪案件,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
第181-2條
經主管機關依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規定要求設置獨立董事、依第十四條之四第一項但書規定設置審計…
第182-1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183條
本法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七日、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之第五十四條、第九十五條…
← 第181-2條
看 證券交易法 全文
第182-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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