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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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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