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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自有資本管理辦法 第4條

經營風險之約當金額係指將證券商經營證券業務中下列項目,予以數字化 計算其約略相當之金額,以衡量風險之高低: 一、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部位因價格變動所生之風險 (下稱市場風險) 。 二、因交易對象不履行義務所生之風險 (下稱交易對象風險) 。 三、執行業務疏誤所生之風險 (下稱基礎風險)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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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