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 第13條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13條

除經本會核准外,保護機構不得為保證、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之行為。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