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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 第23條

保護機構之經理人及受雇人就應執行之業務事項有怠於執行或未確實執行者,保護機構應予以解聘、解僱或為適當之處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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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