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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72.05.26 訂定) 第39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之規定所締結之證券投資 信託契約,應於發行受益憑證前,報經證期會核准。 前項契約應記載事項,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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