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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 第11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本會規定提撥一定比率之特別盈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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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