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 第31條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31條
各服務事業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違反本準則或各服務事業所訂內部控制制度規定時之處罰。 各服務事業應隨時檢查內部稽核人員有無違反
第十二條
第一項有關適任與專任規定及
第十七條
第二項規定之情事,如有違反規定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各服務事業應於發現之日起一個月內調整其職務。 各服務事業於依
第十九條
規定申報內部稽核人員之基本資料時,應檢查內部稽核人員是否符合
第十八條
第一項規定,如違反該項規定,應於一個月內改善,若逾期未予改善,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各服務事業應立即調整其職務。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0條
看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全文
第3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