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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38條

總代理人就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所稱事項向金管會申報時,應副知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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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