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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第58條

證券金融事業不得為保證、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之行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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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