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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法 第46條

第 二 章 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設有監察人者,其職權如下: 一、監督業務之執行及財務狀況。 二、稽核財務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 三、監督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捐助章程執行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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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