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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21條

中央政府為增加國庫收入或節制生產消費,得依法律之規定專賣貨物,並得製造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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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